12月3日,院在会议中心召开干部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并部署工作。院领导黄松涛、李彦利、张世荣出席会议。各二级单位、控股公司和职能部门领导共80多人参加会议。李彦利副院长主持了会议。
张世荣院长助理就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文件精神作了传达。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国有资产的立法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完善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系,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将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黄松涛副院长首先传达了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伟在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中央企业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经济形势,实事求是,统一思想,分析本企业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制定应对预案,加强产权管理。随后,黄副院长通报了近期离退休有关工作和安全环保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