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随着“有研硅股”简称变更为“G有研”,在上海证券交易恢复交易,标志着有研硅股圆满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这次股权分置改革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全国证券市场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是全面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深沪两市已有800多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改,占全部A股的60%以上,市值比例近70%。
此次有研硅股股权分置改革从3月初开始启动,为了获得最广泛的股东基础,公司通过热线电话、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广大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最终有研硅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确定为:“有研总院作为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采取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公司股票作为对价安排方式,对价股票的总数为2,275万股,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流通股将获得有研总院支付的3.5股公司股份”。有研总院同时作出了一定期限的股份限售承诺。该方案在4月7日最终以99.04%高赞成率顺利通过股东会议审议,圆满完成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和流通股股东形成共同的利益基础,将更加有效地规范股东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今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利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