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高030net会员登录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综合实力雄厚的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构,是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总资产超过110亿元,拥有包括4名两院院士在内的职工4,100余人。总部位于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在北京市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河北燕郊-廊坊-雄安、山东德州-青岛-威海-乐陵、安徽合肥、福建厦门、上海、四川乐山、重庆...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我院即成立了研究生工作小组,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85年成立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现有两个一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另有分析化学、矿物加工工程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与多家企业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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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总院党委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作者: 发布日期:2014-10-13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有研总院党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并切实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学习教育、议事决策、监督检查机制。制定了《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党委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实现理论学习、思想教育长效化、规范化;制定了《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了《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强化班子成员宗旨意识,落实“谁联系、谁负责”的责任制;制定并印发《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层领导人员述廉暂行办法》两个制度,明确总院各级领导人员应严格遵守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各类纪律红线,并对中层领导人员开展年度述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有研总院党委充分结合改革发展实际,加紧研究制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组织保障措施,确保层层落实、落实到位。